

所謂的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OFC),指的是非屬本國登記的公司。 境外公司(Offshore Company),坊間又稱租稅天堂,係指設立於境外所得免稅之國家或地區之公司,依循國際商業公司法,專門吸引外國投資者到該地區設立公司,而給予多項優惠。
早期,設立境外公司多數是為了國際投資的目的,以個人或公司的名義直接到投資國當地登記設立一家公司,以便於在當地進行製造、銷售或提供服務,隨著企業國際化的需求越來越多,再加上各個國家的法令、會計稅務規定迥異,以及缺乏資源的國家和地區,紛紛以稅務豁免的國際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IBC)來招攬跨國企業至該國家設立投資控股公司,以便獲取定額稅取並發展該國相關金融、法律和會計等服務業。
境外公司的地點分布非常廣泛,以地理上之界線來看,在歐洲地區主要有男人島(Isle Man),海峽群島(Channel Island),在加勒比海地區有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巴哈馬(Bahamas),在太平洋地區則有薩摩亞(Samoa),非洲地區則有塞舌爾(Seychelles),在遠東地區則有我們熟知的香港(Hong Kong),新加坡(Singapore)。
境外公司優點
- 註冊程序簡單,快捷,成本低廉
- 公司註冊資料及文件高度保密
- 租稅規劃與降低整體營業成本
- 規避政治風險與投資保障協定保護
- 方便資金調度與延緩課稅之效果
- 承受有限風險,保障母公司
- 方便國際貿易與三角貿易進行
- 便於併購、合併及轉讓
- 發展跨國業務,提昇公司形象
- 信託、房地產、移民、退休規劃
設立境外公司可達效益
- 移轉訂價操作策略
- 三角貿易操作
- 海外佣金收取中心
- 國際投資/上市及合併計畫
- 國際服務業之專業人士
- 家庭稅務規劃
- 投資海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