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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簡介-新加坡Singapore

 新加坡位於馬來西亞半島南端,原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現在是主要的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其貨櫃碼頭吞吐量在全球數一數二,與香港不相上下。新加坡以管制嚴格聞名,現實的新加坡是一個行政管理非常審慎的司法管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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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稅務

 新加坡實行英國法律制度,其公司法以普通法為依據。新加坡簽署了若干雙重課稅和投資保護協定條約,為稅務安排及證券投資提供優勢。新加坡公司的海外投資如架構和管理妥善,則其在新加坡境外賺取的利潤可免課稅。目前新加坡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0%。如果公司在新加坡沒有營業行為,同時沒有將外國所得匯入新加坡,則不用繳稅,僅需每年繳交年報表及政府規費。新加坡已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廢除遺產稅。

公司註冊規定

  每間新加坡公司須在當地設立註冊辦事處,該註冊辦事處須為實際地址,不可以是郵政信箱。
  每間公司必須委聘最少一名董事,該董事必須為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持有僱傭通行證人士,不接受法人董事。
  要成立註冊公司,建議公司有一名個人發起人。其後,可由一名法人股東(即控股公司)持有股份。公司不得發行不記名股份。各私人有限公司必須委聘一名當地公司秘書,維持會計帳冊目並由一名當地核數師審核。上市公司必須委聘一名合資格的當地公司秘書。公司的唯一董事不可擔任公司秘書。
  根據現行法例,自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起,豁免私人公司在某財政年度的收入不超過五百萬新加坡元,該財政年度的帳目便毋須經核數師審核。
  公司董事、股東和公司秘書的詳細資料須存檔於公司註冊處,並供公眾查閱。
  每家公司每年必須呈遞周年報表和經審計帳目(除非獲豁免),逾期呈遞者須繳交罰款。
  在符合《公司(修訂)法2004》的規定下,私人公司可免召開周年大會。

當地基本架構

  新加坡是一個成熟的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因此,當地的國際銀行、股票經紀公司和金融機構多不勝數。所有主要國際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師事務所均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新加坡政府穩定,並有大量專業人才,可協助進行國際貿易。   新加坡機場航線逾百條,是地區的航空樞紐。新加坡具備先進的通訊設施和完善的基礎架構。新加坡公司還可善用該國多項稅務協定條約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