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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简介-安奎拉岛Anguilla

  安圭拉是英国海外领土,在一九八一年正式脱离基茨和尼维斯岛。安圭拉政治和经济相当稳定,及具备监管良好的金融服务业。安圭拉地处波多黎各以东一百英里,邻近英属维尔京群岛,面积三十五平方英里,人口仅超过一万六千人,人种主要为加勒比海黑种人。 安圭拉的公司成立注册系统广受讚赏,最大特色是其商业网上成立注册网络(ACORN)。透过这个在一九九八年设立的网络,世界各地人士可以经持牌公司管理人、信託公司和其认可的海外代理人,在任何日子、任何时间在网上成立注册安圭拉公司,例如国际商业公司(IBCs)和有限责任公司(LL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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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税务

  安圭拉实行普通法制度,并以安圭拉国民大会制定的当地法规配合施行。一九九四年,安圭拉获英国政府给予技术协助和拨款,制定公司和金融法规,并先后在一九九八年底和二零零零年修订该法规。二零零六年更制订了《不记名股份监管人法规》。目前,在安圭拉成立注册的公司均受《公司法1994》或《国际商业公司法》(在一九九八年和二零零零年修订)所规管。
  安圭拉是税务中立的司法管辖区,所有注册公司都受惠于其零税率的优惠。

公司注册规定

  公司可以中文名称命名,而且可把中文名称载于公司注册证书。
  国际商业公司必须委聘最少一名董事:个人、公司皆可。公司不一定要委聘公司秘书,也没有规定公司秘书和董事必须为当地人士。国际商业公司可以购回或赎回本身的股份。公司会议不一定要在安圭拉举行,可通过电话或其他电子方式举行。每间公司最少须有一名股东。公司可发行记名和不记名股份。根据《不记名股份监管人法规》,凡是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或之前成立的国际商业公司如有不记名股份,必须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有关不记名股份交由监管人保管或转换为记名股份。凡是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或之后成立的国际商业公司如有发行不记名股份,必须把不记名股份交由已同意持有该等股份的监管人保管。所有安圭拉公司必须在安圭拉设立注册办事处和注册代理人。国际商业公司不必呈递周年报表,只须缴交年费。公司董事和股东资料毋须供公众查阅,但这些资料必须存放在公司注册办事处。
  虽然安圭拉当地公司可以经营离岸业务,但是,如并非准备在安圭拉经营业务,国际商业公司则较当地公司可取,因为成立注册国际商业公司手续简便,而且申报规定有限。

当地基本架构

  安圭拉具备完善的专业服务架构,世界各大会计师事务所和为数众多的律师事务所和银行都在当地设立办事处。岛上通讯设备十分先进,备有国际直拨电话、无线电话、图文传真、电脑连线、互联网和电邮服务专线。

特殊法令

  2010年10月-不能随意转让不记名股份提示
  依安圭拉政府规定,公司之不记名股票(Bearer Shares)不可随意转让,而安圭拉当局现行对于不记名股票的处理方式为,于2006年11月23日前成立的安圭拉公司,如有发行不记名股份,必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把有关不记名股份交由监管人保管,或转换或交换成记名股份;成立于2006年11月23日或之后的安圭拉岛公司如有载述不记名股份条款,必须在发行时把有关不记名股份直接交由监管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