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居留
外籍人士应聘来台工作,申请居留签证应缴交证件为何?
- 外籍人士应聘来台工作应缴交证件如下:
- 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之聘僱许可函正、影本(聘期自申请签证日起须满6个月以上,正本验毕退还);
- 效期6个月以上之护照、申请人护照基本资料页及入境章戳影本;
- 签证申请表(请上领务局或驻外馆处网页填写并下载列印具条码之申请表。另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以确认申报内容属实。);
- 6个月内2吋、背景为白色之彩色照片2张;
- 其他视个桉要求提供之文件。(备注:申请人在中华民国境外者,应迳向中华民国驻外馆处提出申请。)
- 申请人如以免签证、落地签证或持符合改办之停留签证等方式入国后取得白领应聘工作许可者,与其同时入国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在台分别申请改办应聘及依亲事由之停、居留签证。此项规定在台外籍蓝领劳工不适用。
外籍人士申请应聘居留签证手续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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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文件 |
说明 |
1.签证申请表 |
签证申请表,并亲自签名确认。 |
2.彩色照片2张 |
请黏贴6个月内2吋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景须以白色为底色。 |
3.护照正本及影本一份 |
1.护照效期须为六个月以上且有空白页。 |
4.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之聘僱许可函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验毕退还) |
1.外籍人士申请来台工作,国内雇主应先向主管机关申请工作许可。 |
5.其他视个桉要求提供之文件 |
视个桉审查需求而定。于国内申请者,须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签证页及入境页。 |
申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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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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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居留
- 外籍人士投资台湾公司20万美金以上者,可申请外国人居留证(ARC),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申请依亲居留,居留期限与投资者相同。
- 持有居留证者,入出境台湾皆视同台湾居民,不需再申请入台签证,并可在台湾申请加入全民健保、开银行户、开证券户、申请行动电话、就学、申请驾照等等。